一、非法集资款要怎么退回
非法集资款的退回,需要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1.若无相关单位,则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此责。完成债权债务的清理清退后,如有剩余非法财物,将予以没收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2.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非法集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规定,非法集资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处罚。
二、非法集资识别方法
识别非法集资,关键在于对集资行为的警惕和识别。遇到以下情形时,公众应特别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集资行为。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集资行为。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集资行为。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集资行为。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集资行为。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集资行为。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集资行为。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集资行为。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集资行为。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集资行为。
此外,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将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并及时查处相关非法集资广告。
三、非法集资减刑条件
非法集资犯罪者若符合一定条件,是有可能减刑的。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均可减刑。
2.如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者,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这些规定均见于《刑法》第七十八条。
如有需要,请随时在法律快车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