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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向什么部门提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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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复议应向哪个部门提起?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本文详细解读了行政复议的提起、受理机关和申请方法,帮助您了解行政复议流程。快来阅读,掌握法律常识!

  一、行政复议向什么部门提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提起通常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2.如果不服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于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主要有以下几类: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于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于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的申请方法

  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步骤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1)如果申请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3)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如果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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