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和人身损害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发生基础关系不同。
(1)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即在具有法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伤害。
(2)而人身损害则通常发生在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等过程中,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
2.两者的赔偿标准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1)在工伤案件中,赔偿标准并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而是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2)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则需要根据受害者的户籍、居住地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这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差异。
3.工伤和人身损害在适用法律、处理机构、伤残鉴定机构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也存在不同。
(1)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进行调整,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并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2)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则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由法院直接受理和审理,伤残鉴定则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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