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保障金的用处有哪些
残疾人保障金的用处广泛而重要。
1.它主要用于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增加收入。
2.保障金还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3.对于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保障金也会给予奖励,以鼓励更多的单位参与到残疾人的就业安置中来。
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保障金还可以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以支持这些机构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5.除此之外,残疾人保障金还可能用于其他与残疾人就业和生活保障相关的支出。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的支出;
2.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费用;
3.以及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等。
二、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
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我国有着明确的比例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这一比例要求旨在确保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机会,实现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2.具体的比例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例如,北京地区规定的比例为1.7%,上海地区则为1.6%。
3.为了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雇佣要求。
(1)用人单位必须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需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用人单位安排其就业时,可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进行计算。
4.对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保障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进行计算。
三、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政策
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并鼓励其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减免政策。
1.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且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残疾人保障金。
2.对于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减免或缓缴残疾人保障金。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对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的人性化关怀和支持。
3.在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时,用人单位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例如,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而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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