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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何种情况不予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2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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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申请登记事项违法,或不动产权利存在权属争议、超过规定期限,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一、不动产登记何种情况不予受理

  当涉及不动产登记时,若存在某些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

  1.申请登记的事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予受理。

  2.若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或正处于争议之中,机构同样会拒绝受理。

  3.若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了规定期限,也会导致不予受理的情况发生。

  4.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出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也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不动产不予登记具体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请登记事项,都将被认定为无效并拒绝登记。

  2.若不动产权利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或正在争议中,机构将不会受理此类登记申请。

  3.若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了规定期限,同样会被拒绝登记。

  4.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时,这些情形也将成为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的依据。

不动产登记何种情况不予受理

  三、不动产登记其他常见问题

  法律快车提醒您,除了不予受理和不予登记的情形外,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其他常见问题。

  1.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时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哪些登记类型需要实地查看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都需要进行实地查看。

  3.关于房、地是否可以单独登记的问题,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尚未建造房屋的,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4.有建筑物的宗地,则必须是土地、房屋都经过依法审批后,方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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