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搬迁外省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工厂搬迁外省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因此,工厂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工厂搬迁属于哪种劳动法情形
1.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这一规定涵盖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厂搬迁、合并、分立等情形,使得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工厂搬迁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者获得补偿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1.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在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当保留好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