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与房子不是一体怎么办
当宅基地与房子不是一体时,即宅基地的产权人与房屋的产权人不一致时,可以分别进行确权登记。国土部门可以将宅基地档案登记的家庭以及户口本的家庭人员列为审批对象重新审批。
在法律上,如果属于同一家庭,房屋一般被视为家庭共有。因此,即使宅基地与房子的产权人不一致,只要它们属于同一家庭,就可以通过家庭共有的方式进行确权登记。
二、宅基地不予批准使用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以下情形下,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将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由于尚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不能独立申请宅基地。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村民,因为已经满足了宅基地的使用需求,所以不需要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村民,由于已经转让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
三、宅基地申请条件及确权流程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宅基地的确权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申报:土地使用权人需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对宅基地进行实地调查,包括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
3.审核与公告:经审核后,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和归户卡,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6.颁发土地证:根据登记结果,颁发土地证书,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