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政局离婚如何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12 14:37
0人浏览
导读:民政局离婚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在城市由街道办事处或市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则由乡镇政府处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一、民政局离婚如何办理

  民政局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办理的一种协议离婚方式,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在城市,这通常是由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

  2.而在农村,则是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处理。申请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二、民政局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证件和证明。这些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

  还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并填写《离婚申请书》。这些材料的准备是确保离婚登记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

民政局离婚如何办理

  三、民政局离婚审查内容及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政局在受理离婚申请后,会进行一系列的审查工作。

  1.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核实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以及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

  2.这些审查是为了确保离婚登记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的发生。

  3.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会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5.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如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