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医疗事故如何投诉举报
在深圳,若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或结果产生异议,并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时,有多种途径可进行投诉举报:
1.患方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直接沟通,尝试通过内部协商解决问题。
2.若沟通无果,患方可以向医院的门诊部、医务处(科、部)、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或院领导反映情况,这些部门有责任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3.患方还可以选择向深圳市卫生局或区卫生局医政科进行投诉,这些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4.投诉时,患方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和证据材料,以便主管部门能够全面了解案情,作出公正处理。
二、医疗事故投诉需准备的材料
在进行医疗事故投诉时,患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以支持其投诉主张。
1.这些材料包括患者身份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2.若患者已死亡,其近亲属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此外,患方还应准备一份详细的投诉书,明确陈述投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3.在准备材料时,患方应注意保留好所有与投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证明。
三、深圳医疗事故投诉处理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深圳医疗事故投诉处理程序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当患方或其近亲属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提出争议时,首先应向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争议受理办公室提出疑议,并填写《医疗资料封存申请书》,共同封存医疗资料以备后续调查。
2.若患者死亡引起争议,则需填写《尸检建议书》并按规定进行尸检。
3.若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鉴定,患方可向卫生局医疗事故争议办公室填写《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由受理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4.若受理申请,将按程序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患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据材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