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民事还是刑事责任
在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界定中,首先需明确的是其可能涉及的民事与刑事责任之分。
1.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主要涵盖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及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涉及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如因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进而造成对方损失。
(2)违约责任则是指合同双方未履行约定债务时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医疗合同中常表现为医院未按约定或规定履行医疗义务。
(3)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依事态发展而发生的附随义务的违反。
2.至于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其判定依据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刑法》的相关规定。
当医疗事故涉及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或医务人员因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且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时,司法机关将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情况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情况明确界定于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具体而言,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将构成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2.医务人员因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且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
3.借医疗事故之名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这些规定不仅明确了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也为司法机关的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封存病历
法律快车提醒,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时,病历的封存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
1.封存病历应遵循正常程序,即在医患双方有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病历内容,复印客观病历,并对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签封。
2.应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性质、封存的病历页数等信息,并由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开启封存病历也应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3.对于病历尚未完成的情况,可以先行封存已完成部分,待医师完成剩余病历后再进行补充封存。
(1)若封存的是病历复印件,则原件可继续记录和使用;
(2)若封存的是原件,医方应另页继续书写病历。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了病历封存的时限问题,即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及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
5.若医方不配合封存病历,患方可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封存。在此过程中,患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医方拒绝或不合理拖延封存病历的行为。
6.若因病历真实性存疑引发纠纷,医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病历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