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种类有哪些
合同法失效了,现行的是民法典,无效合同,顾名思义,是指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1.是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导致的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订立的合同(除非是纯获利益或与其能力相匹配的合同);
2.是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的合同;
3.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情的;
4.还包括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
5.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而订立的合同,也属无效范畴。
二、全部无效合同包括哪些情况
法律快车提醒您,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前文所述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未经追认的合同,以及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的合同;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3.合同内容不合法,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
4.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尤其是因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三、部分无效合同是什么含义
1.部分无效合同,与全部无效合同相对应,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无效事由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保持其法律效力。
2.在一份合同中,如果存在部分条款因违法或无效而失去法律效力,并不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除非该部分条款对于合同的整体性质和目的具有决定性影响。
3.部分无效合同的认定,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促进交易效率,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