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鉴定不服可以重新做吗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时,确实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当赔偿义务人对此结论不服,且能提供足够证据反驳原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通常会予以准许。
这意味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当事人都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二、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能否重鉴
1.对于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若赔偿义务人认为其结论存在问题,并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鉴定结论公正性的保障,同时也赋予了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
2.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院委托鉴定与自行委托鉴定在诉讼地位上的差异,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结论通常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三、法院委托伤残评定重鉴条件
当伤残评定是由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时,重新鉴定的条件则更为严格。根据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除非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否则法院将不再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或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2.如果能够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其他方法解决鉴定结论的缺陷,也将不予重新鉴定。
法律快车提醒,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在特定条件下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