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1.其管理部门并非单一部门,而是由多方代表共同参与,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具体而言,它并非直接隶属于某一特定政府部门,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作,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流程主要包括申请、裁决和开庭仲裁三个步骤。
1.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2.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将指定仲裁庭负责审理,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收集证据工作。
3.在开庭仲裁前,仲裁庭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并充分准备庭审提纲和材料。
4.庭审过程中,仲裁庭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5.若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