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劳务派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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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律师-李广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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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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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律师问答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 卸完货不结运费怎么办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我是劳务派遣的临时工。因为打瞌睡被单位退休了。我想写一份辞职申请书吗?是否支付了工资并得到了补偿
视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要辞职,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
每月没有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单
发生什么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假期也是工资的三倍
法律分析:1.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2.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和用工单位员工薪资保持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支付按照每个工资周期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并且一个月为最长的工资支付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4月进去移动公司 157年了一直是派遣员工 一般多长时间可能转成移动正式员工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现在我们公司的劳务合同跟医院到期了 派遣公司让我们在离职原因上写因为自己的原因离职 这样做合理吗
不合理,如果是自己原因就拿不到补偿了,正常来说应该有n+1的经济补偿的。
我们是劳务派遣工。工伤是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请问我们能再和用工单位走个人身损害吗?
按照规定一般是不能双份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