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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8-10-0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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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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