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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8-09-2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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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以下规定办理:1、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具体为300元。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70%。

儿童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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