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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的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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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收养关系的成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收养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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