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并不是拆迁补偿主体。因为承租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
现如今对于房屋的拆迁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而在拆迁的过程中,需要对拆迁主体进行确定,从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拆迁主体包括了哪些主体?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城市房屋拆迁流动中的几大主体:
1、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3、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具...
在城市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由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构成的。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
拆迁补偿的种类包括:
1、对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及安置费用的补偿;
3、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会低于市场价格。
京沪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
农村拆迁补偿可能是按人口来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应当视具体的补偿方案内容而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胎儿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因为胎儿一般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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