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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何提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8-07-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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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和异议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提交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何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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