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丙作为保证人在甲出具给乙的借条中亲笔书写注明“甲一个月内如不归还,由本人负责归还,保证人:丙”。甲到期未还款,现乙丙就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当是多少发生争议。乙认为应当适用担保法解释第32第规定的二年,丙认为应当适用担保法第26条规定的六个月。那么乙丙谁的说法正确?为什么?
答案在于如何区别担保法第26条和担保法解释第32条的规定。《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
核心内容:保证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五大类。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在多大限度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主债权。
主债权即主合同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是保证范围最主要的...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
保证期间的性质是什么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保证期间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保证的保证期间是多久
保证期间性质再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