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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撤销和无效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8-07-25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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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撤销和无效的区别:1、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2、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

商标权撤销和无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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