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那么,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
男女双方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还需要注意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若一方没有居民户口簿,或未办理落户手续、或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来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有效法律证书。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是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
1.结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男妇双方或一方须排除下列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不设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同。)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法条诠解]
本条是关于离婚后夫妻复婚登记的规定。
本条是对1980年<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修改。
1.夫妻可以自愿复婚。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男女双方都成为单身者,依据婚姻法的规定都享有结婚的自由。行使结婚自由,可以与其他第三人结婚,也可以与离婚后的原配偶结婚。允许夫妻自愿复婚能够减少甚至免除离婚对子女...
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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