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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二.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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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故意把隐私处漏给未成年女生看算犯罪吗?
广东-东莞 3小时前
律师你好派出所把刑事案件撤销案件了,不是得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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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食品罪为什么可以被异地分别二次立案,二地取保
浙江-宁波 昨天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