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为加强采供血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本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行为犯。但《献血法》第18条又规定:“有下列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二条[非法组织
本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一)【自首】【影响判刑】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