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3,19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相关咨询

成都市刑事处罚纠纷诉讼律师费用的一般标准是多少

四川-成都 20分钟前

倒车时把别人的铁门刮了,然后下车看了过后他家人叫我开走,最后他才报警,这算不算逃离现场

福建-福州 17分钟前

再多的法律问题联系不到你有用吗

山东-烟台 29分钟前

热门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聚众淫乱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偷越国(边)境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法律快车 > 刑法罪名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