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复制、出版、贩...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3.实施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4,16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相关咨询

我的同学经常对我进行语言暴力

宁夏-吴忠 昨天23:29

我们未满群殴别人但是没有造成轻伤会怎么样

湖南-怀化 昨天22:07

检察院写的判决书退脏2万 最后法院最终判决判退一万 多缴纳的一万如何申请退还

广东-东莞 昨天21:18

热门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聚众淫乱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偷越国(边)境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法律快车 > 刑法罪名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