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通讯设施,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通讯器材的案件(如偷割电话线、通讯电缆等)时有发生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
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或者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