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刑法第368条第1款),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根据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国防法》规
(一)区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非罪的界限判定一种阻碍军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
[刑法条文]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一)【影响判刑】【自首】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