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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有一套房产是1996年建的,共有三层,一.二楼是我妈的名字,土地也是,就三楼是我妈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住(李平辉),当时建三楼是(李平辉)他自己出钱,就为这事以前他就向法院上诉,要求我们要帮他办房产证,我家不同意,之后官司是赢了,可到了公证处公证三楼房产属(李平辉)他的,所以现在我想问的是,我可以将我妈的房产过户我名下吗?以后就是说我直接拿回他的所有权,整套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

2011-07-01 15: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既然一、二楼产权证是你母亲名下,你母亲当然可以将一、二楼产权过户到你名下。至于三楼产权问题,如果法院判决已经明确归其所有,你们无处置权。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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