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居住小区门口被一辆面包车在倒车时撞倒,致使左手左尺骨冠状突骨折,在医院住院五天治疗后,左手臂打石膏固定在家休养,预计一个月后拆除石膏。 因我在出事故前一天辞职,辞职前月薪为3000元,本打算辞职后一周到新公司报到的,现也因此而耽搁,新公司所谈月薪为4000;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因左手臂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一切均有男朋友照顾,男朋友月薪为2300元。 以上为我的基本条件,请问我要向对方索赔多少为合理??

2011-07-20 15:5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向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40元/天)、住院伙食补贴(18元/天)、营养费(20元/天)、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你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一个合理的金额和对方来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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