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和对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合同中明确表示剩余房贷有对方承担,对方付我预付款后,我表示放弃房子的所有权利,但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房贷,直到银行找到我我才知道,对方严重损害了我在银行的信誉,我该怎么办,现在联系对方也联系不上,去房子那里也是大门紧锁。当时为了表示诚意对方让我在合同中签订要是把房子收回就罚款50万,他要是延期还房贷罚款一天100元,,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的信誉现在在银行已经被毁了,我该怎么要求他赔偿我。

2011-07-27 1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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