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老公自己开公司,妹妹没有工作就挂名在公司里,妹夫当库管,当初我老公和婆婆说好要给妹妹买套房子,家庭关系很好,我只是下了班巴孩子看好,其他的事我不闻不问,说实在的他们说这些事的时候都是趁我上班不在的时候,很多事我都不清楚,他们又商量交定金2万,要带我们还起一起去,我为了陪孩子也一起去了,到了售楼处婆婆大夸哥哥给妹妹买房,我只知道老公答应要给他们买房,具体多少钱什么房型,我都不知道. 交了定金,我老公因资金周转就没有买房的后音,最近老公查帐发现少了50多万,是妹妹妹夫买房了,老公很生气要告他们. 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告下来,因为当时交定金时,我在场,这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2011-09-19 22:5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主要涉及公司资金被侵占的问题,毕竟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属于不同的财产范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但是,公司事先不知情,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的便利侵占公司资金,则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对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看其是否有非法占有已有的目的,如果有非法占为已有的故意,则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否则有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从民事的角度来讲,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 毕竟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建议协商解决。本人不是刑事方面的专业律师,以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请不要作为最终决策依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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