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1985年进厂,1987年转入第一批农民合同工(1987-1994)年合同书中明确写明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当时被转入的有160左右的人(经贸局社保和公安部门)都有我们档案和社保部门原始文件都有,我们现知原来的合同可并入社保,最近这段时间经常走访相关的人,他们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复和落实社保,大家很失望也很无助和无奈不知该找谁办理?我们很不甘心部分未满合同自动辞职和除名的名正言顺可以办理社保,我们这些踏实苦干合同期满的,难道不该享受社保吗?我们的要求过分了吗?

2012-02-27 1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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