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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原配去世。二十多年后,老人再婚,并将房子过户到后妻带来的女儿那里。在二婚的几年里,后妻及子女对老人很不好。如今老人病危,后妻一家争夺财产。原配老人的子女怎样才能把当初的房子用法律手段要回来?有什么步骤吗?

2011-12-22 13: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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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老人可以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房屋的赠与行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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