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和妻子在结婚后第五年购入房产一套,公积金贷款, 1.这个公积金贷款是以我名下的公积金账户申请的,贷款16万,20年还清 2.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在共同持有的表上填写的是我持有30%,我妻子持有70%(这个在以后的离婚分割财产中,重要吗) 3.还款的银行卡是以我的名义办的 4.在支付首付款时,也是从我名下的银行卡支付的 我想问,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以后离婚,怎么分割,对我有利吗?

2011-12-29 16: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既然是结婚后,你们购买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们对夫妻共同财产是有约定的,并且经过了登记,这个登记是有效的,如果离婚,应该按照登记的份额来析产,对你不利。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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