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的左眼在工作时受伤,因为有工伤保险,单位帮我去申请认定了工伤,后来单位破产了,老板也找不到了,到了好鉴定伤残的时间,我以个人名义去申报了伤残鉴定,后定为七级伤残,现在去社保局索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保局却拒赔,说不是单位申报的伤残,不予赔付,请问社保局有依据吗?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2012-01-18 10:4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没有,只要你发生工伤的时间是在工伤保险关系存续期间,那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当然能够获得赔偿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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