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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 我老婆已经提出上诉, 和他用手机短信形式挑拨我妻子和我离婚,他没有责任吗,老婆承让和他有性关系,有书面材料证明算不算侵害名誉权,手机短信我也证据

2012-02-17 20: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就婚外情第三者法律责任,除重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尚未规定其他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就挑拨离婚行为,如果涉及侵害名誉等权利尚可维权,若没有只是挑拨,很难主张权利,更不存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补偿没有法律规定。 修改答案: 就婚外情第三者法律责任,除重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尚未规定其他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就挑拨离婚行为,如果涉及侵害名誉等权利尚可维权,若没有只是挑拨,很难主张权利,更不存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补偿没有法律规定。 就婚外情第三者法律责任,除重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尚未规定其他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就挑拨离婚行为,如果涉及侵害名誉等权利尚可维权,若没有只是挑拨,很难主张权利,更不存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补偿没有法律规定。 修改答案: 就婚外情第三者法律责任,除重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尚未规定其他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就挑拨离婚行为,如果涉及侵害名誉等权利尚可维权,若没有只是挑拨,很难主张权利,更不存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补偿没有法律规定。 就婚外情第三者法律责任,除重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尚未规定其他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就挑拨离婚行为,如果涉及侵害名誉等权利尚可维权,若没有只是挑拨,很难主张权利,更不存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补偿没有法律规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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