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除人身损害除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外,受害人年龄30岁,有固定工作,应意外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不能继续工作,今后的收入、保险应赔偿吗?年限是多少?具体的法律条款? 伤残等级二级,外企工作,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城市户口。

2012-02-15 17:4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 您咨询的案件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您可以告诉当事人他(她)有权要求单位为他申请工伤评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在事发一年内自己或者近亲属去申请工伤评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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