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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潍坊市寒亭区的,新农合政策介绍第二条是这样写的:“筹资结束后,参 合孕产妇计划内生产婴儿是为参合(不另缴参合基金),随母亲享受当年度参合农免得就诊补偿待遇”。 我的孩子是在2011年12月26日出生的,当时2012年的农合统筹已经结束了。请问能否享有2012年的农和待遇? 我的孩子现在在住院,我去农合找农合说不报。

2012-02-15 1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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