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的两个侄子一个外甥,大年初三到我家拜年,喝了酒,在回家的路上二侄子开的车与从交警队开出了的一辆轿车发生了追尾事故,问题不大,只是将前面的轿车后保险杠撞坏了。当时,发生了争执。我的侄子动手打了与其发生争执的司机(被追尾轿车司机)两个耳光。后来才知道被打的人原来是交警中队的队长。被打的人报了交通事故科。在事故科中我的二侄子被他们打了。当我的大侄子和外甥赶到事故科(大侄子和外甥中途办其他的事情,没有在一起),听到二侄子哭着说交警打人时,也是喝啦酒脑子冲动就同交警事故科的警察发生了冲突,将交警队岗楼的一块玻璃打坏。事故科的交警报了110.等110来了后,当时的110警察来了四个人,一个正式警察穿是警服,三个是联防队员,穿着便装。当时我侄子们认为是被撞司机找来帮忙打架的,于是就同三个联防队员发生了推拉冲突。两次动手对方均未造成人员受伤,反而是我的二侄子被打成右臂出血。之后,他们被逮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到大年初六三个人正式被进行刑拘送的了拘留所,到今天已是第24天。请问律师,这样的事能构成刑事案件吗,能被批捕判刑吗?

2012-02-20 2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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