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公司上班8个月了,都没有签合同,上班时间都是10到12个小时,我不想做了,我怎么才能为权

2012-03-02 13: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一、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支付七个月的双倍工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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