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前五六年向别人借了十三万元用于投资。还用我的乡镇上的一块地皮的土地证做抵押。当时借据上写了还款时间,如果到时未还款,他有权处理这块地皮。前几年我都没回去,今年我回去准备还款,却被告知,我的地皮已经被法院拍卖了。在这期间我未收到法院的任何传票,我在家的父母也未收到传票。现在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谢谢

2012-03-07 15: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找不到被告的话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送达 公告期限到达后则视为已经送达,所以法院应该在程序上没什么问题。如果仍有疑问 可以去法院查看该案件的相关材料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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