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和先生98年2月从桃源迁入常德,2009年他用一张假离婚证(2001年桃源签发)在户籍派出所更改了婚姻状况,他和别人登记再婚,我找过当派出所,答:“没有义务签定真假”“原籍可以办理离婚”,我看了婚姻登记条例,有管辖权,对方背景深厚,我该怎么办

2012-04-05 2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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