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爷爷奶奶育有两男两女,八十年代初,我爷爷奶奶用他们的资金建了一个房子,当时约定的是此房产做为三股,两个儿子一人一股,爷爷奶奶一股,后来二儿子参军,在参军之前和大儿子(我爸爸)达成协议,我爸爸补偿给她一千块,爷爷奶奶就住在我们家,一直终老,(当时没有立字据,只是口头约定)现在我家打算把老房子拆掉,做新房,请问,二儿子有权回来争吗?还有,两个女儿对房产有没有权利?

2012-04-12 2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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