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一家小型的中底加工厂工作快四年了,这期间没有和老板签定合同,现在我想辞工,辞工的原因有很多,老板发工资不定期,之前是定的每月1号发工资,后来慢慢拖到4.5.10.15一直到20多号还不发,现在工厂里很多人都发了,我的工资却迟迟未发,现在别的工厂都有高温补助,我们也因此向老板提出这条要求,老板说没有条件满足我们,另外,现在我们每晚的加班费仍停留在5块一个钟..由于以上原因我们故向老板辞职,请问:这些原因辞职,能否让老板补偿我们三到六个月的工资?我也因为要回老家自由发展向老板辞职,老板也因这个原因迟迟不发我上个月的工资,请求各位律师给予我帮助,非常感谢

2012-06-26 10: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以延迟发放工资和加班费的发放不够标准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按你的陈述,至少有四个月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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