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姓“刘**”,三年前经“王**”介绍够买一单位家属楼“赵**”的楼房,当时单位要求先交钱再盖房,再分房,当时购房合同上约定为四楼加储藏室,然后叫钱,等待分房。一年后,房子交付使用,但一楼下面的储藏室出现问题,单位分的是我的四楼带的是车库,而“王**”带的是储藏室,(王也这个单位买的房子,我们在前后楼)。然后就把我的车库给了王,把他的储藏室给了我,现在我的储藏室里用的电还是王的,王的车库里的电也走我的电表。我的意思是,当时购房时,我说要的是储藏室,但他们没有说明单位给我的房子配的是车库,他们把我的车库和他的储藏室给换过来了,因为不在一个楼上,用起来很不方便,我想问一下各位老师,我能用法律武器来讨回我的公道吗?

2012-08-17 14: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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