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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与前夫离婚后判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400生活费。但男方却谎称没有收入,没钱为由一再拖欠(根本就是没给过)甚至将在读幼儿园的孩子退学,将退还的学费用于挥霍。致使孩子辍学。并且藏匿孩子出生证明,导致孩子无法报读幼儿园。现今又以孩子没有上学为由起诉要求夺回孩子抚养权(起诉材料中有一份他自己提供的收入证明)根据上诉情况该如何答辩

2012-09-05 02: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男方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你可以提出答辩理由为:1、男方既然收入高,为何不支付抚养费,不尽父亲的抚养义务;2、孩子上不了的原因是男方将出生证明收藏,这是孩子报不了名的重要原因;3、男方对孩子不管不问,由其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教育不利;4、孩子和母亲在一起已经养成了生活习惯,由母亲抚养更为合适。 另外,你姐姐可以提前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诉讼吗,本律师可以为其代书。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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