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租用村委下属一厂房,双方约定违约金1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离合同将近期满,欠下约5万租金,被迫留下设备离开;后村委于当月诉之法院,法院判决应偿还欠下租金及多收一个月租金给对方,对此,本人没异议;但4个月后,村委又一纸状书告到法院,要求我方继续支付多6个月租金,经过一、二审认定有效,借问,1、双方签定合同是否按合同法上有关事项履行义务;2、村委借扣压设备之机,这段时间是否要支付上述租金;3、本人觉得非常无助,哑巴吃黄莲,是否有律师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2012-11-16 1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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