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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身体不适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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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作期间身体不适死亡一般不属于工伤,但是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除外。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方式是进行工伤鉴定、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报告等。

  一、工作期间身体不适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不适则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自身疾病引起的不适,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有:

  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

  3.工伤鉴定程序;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认定一般在六十日内会出具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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