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滕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和他是外地人现在都在济南,我想和他离婚,在我们登记之前他已经有债务,具体多少我不知道。在我们登记后他又有了新的债务,具体多少也未向我透露,并且在我们相识到现在我为他向父母朋友借债20余万,他还持有我名下的信用卡6张,共计欠我25万,但是没有打欠条,他买了车登记在我名下,但是已经抵押给别人贷款,我名下还有一处彩票站,但是当时购买是他支付钱。现在我想和他离婚,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2012-12-21 16:3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婚前的债务原则上系他个人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婚后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你们对夫妻财产和债务有特殊约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地;如果是起诉离婚,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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